2009年5月14日 星期四

投票

  『奠遜仍fall』私有化一役,由於有疑似「種票」活動行為出現,經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裁決後,宣佈有關私有化失敗。
 
  首先筆者在此聲明,本人從來沒有手持以上公司任何股份,今次論述,只是純以個人所知發表意見,如有錯漏,還望各方指正。

  先說「種票」,有人說這是不道德的行為,但現今法律仍沒有說明有關行動是屬於違法。你可以說是有人鑽這法律的灰色地帶,從中取利,但他有權鑽這灰色地帶,你也有權這樣做,你沒有做或不屑做或是你不知可以這樣做,那是你的個人問題,因此輸了只好怨命,怪只怪你事前沒有認清對方的個人品德。

  經此一役,有人提倡廢止以「出席人數投票」為計量方法,若是這樣,那便餘下了以手持股權多寡來衡量了。可以這樣說,有心人若是要做,小股東們仍是輸家,試想想你們有「發誓劉」、「珠寶鄭」、「浮雲李」等的身家嗎?聞說「發誓劉」和他的朋友們,事前便用了二至三億多美元入貨(大約是15億至23億港元),可以這樣說,若以這一模式來作投票計量,大股東們肯定舉腳贊成,因為他們連「種票」的成本也大可慳番。

  最後要說的是香港法律,不知這次裁決的法官們,是否受不了社會上的輿論壓力,抑或是真的受了本身的良知所感,而無視法律的條文規限,作出了以上裁決。難怪同是盜竊一罪,小市民可以入獄,而政府高官卻只須執行社會服務令了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政府高官是不會被指控的
    [版主回覆05/20/2009 15:50:00]高官冇事就預咗啦, 但係一啲散仔都冇事就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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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邊個?拉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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